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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為消費者的你,要是買到不好的東西,會不會申張自己的權益,還是讓自己的權益就此消失呢?











今天聽到一位朋友說他在逢甲清新身為消費者的你,要是買到不好的東西,會不會申張自己的權益,還是讓自己的權益就此消失呢?




今天聽到一位朋友說他在逢甲清新買了一杯綠茶,興高采烈地回家享用,結果喝到快完時才發現裡面有隻蒼蠅,要是你喝了,會怎麼做呢?要是我的做法,我會先打電話去給消基會,查詢清楚我該如何申張我的消費者權益?再去找老闆理論,要求精神賠償;但我的朋友雖然有拍照存証,但到了老闆那,也只是聽到老闆的道歉,再賠二十元而以,道歉有用要警察幹麻,一家那麼大的連鎖店在品質控管方面竟然出現那麼大的問題,也沒有什麼誠意解決,只是道歉了事,但品質仍不見改善,我真的很無法認同,台灣的消費者應勇於爭取自己該有的權益才是。




最近我家在賣荔枝,賣的都比別人還便宜,且還是產地直銷,別人賣三斤一百,我們家賣四斤一百,因為便宜,所以我們家生意還不錯,一天可收入三、四千,但因為很忙,所以對於荔枝的品質就沒有辦法很要求,導至有位客人買了品質不佳的荔枝,他回家後發現品質不好就馬上拿來換,當然我們也要給他換,畢竟這是我們的錯,但這位客人竟在我家門前吃起荔枝,邊吃邊吐邊罵,我也覺得很不好意思,讓他的印象這麼差,這也讓我體驗到做生意一定要把品質兼顧,不能只求效率及便宜。要是我自己賣,一定不會賣太便宜,第一、因為我是產地直銷,現摘現賣,新鮮度消費者看的見,價錢方面我可能就會以三斤一百,甚至二斤一百去賣,但我要求品質,漂亮又大顆的才給消費者,讓消費者滿意才是做生意的王道,每一顆我賣出去的荔枝,一定都是經過〞嚴選〞,才會賣給消費者,我想現在的消費者要求的是品質,品質好但價錢稍貴一點,還是會有人接受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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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erry7105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